《香港政府包底 投資者賠償 有咩包 有咩唔包?》
好多朋友都好關心投資有冇保障,所以會一連三個post介紹香港投資者賠償、香港存款保障以及美國SIPC保障,今個post會先講香港投資者賠償🌟
香港證監會全資設立「投資者賠償有限公司」,為因為中介人違責而蒙受損失嘅投資者提供賠償,先睇睇投委會嘅summary:
1️⃣賠償上限:以每名投資者計算,喺2020年1月1日或之後發生嘅違責事件,買賣證券及期貨合約嘅賠償上限係分別$500,000。
2️⃣覆蓋產品:覆蓋喺香港交易所買賣嘅證券同期貨合約。透過互聯互通機制買賣嘅滬深A股(北向買賣A股)亦受到覆蓋。
3️⃣覆蓋中介人:持牌或註冊中介人,包括經紀行、銀行及證券保證金融資人。
4️⃣違責事件:包括無償債能力、破產或清盤、違反信託、虧空、欺詐或不當行為。
簡單嚟講就係,呢個賠償基金只針對證券行、銀行或者任何持牌中介人及認可財務機構爆煲。
如果證券行或者銀行作為托管你投資嘅中介人角色而違反責任令你蒙受損失,你先可以得到投資者賠償基金賠償,例如佢挪用你資產、破產或清盤或者任何不當行為。
而你自己買賣投資證券所造成嘅損失,包括間上市公司/基金/違約破產清盤係唔受保障。
投資者賠償有限公司嘅網站有好清楚寫明:
❌不會就你投資證券或者期貨合約所涉及的正常風險,例如是股價下跌而作出賠償。
✅違責是指中介人或它的僱員,或相聯者破產、清盤、或沒有償債能力 ;又或者違反信託、虧空、欺詐或犯了不當行為
Q: 如果我經某證券行買咗某隻港股,嗰隻股票破產清盤,呢個賠償基金會唔會賠錢㗎?
A: 唔會,因為唔係證券行嘅違責或者證券行倒閉令你損失。
Q: 如果我經某證券行買咗某隻港股,佢倒閉仲食埋我啲股票,咁會唔會賠錢㗎?
A: 會,因為證券行違反責任令到你蒙受損失。
Q: 如果我經某證券行買美股,而間證券行倒閉,咁會唔會賠錢㗎?
A: 唔會,因為唔係香港交易所買賣嘅證券同期貨合約
大家想了解多啲可以Google Search「投資者賠償」睇睇證監、投委會、投資者賠償有限公司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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